杏耀线路登陆_【文澜讲坛】我的遗产我做主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老年人口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并且表现出高龄化趋势。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尤其是以法律为盾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乃至杜绝权益受到侵害的出现已显得越来越重要了。10月18日上午,文澜讲坛请来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的吴燕律师,为近80名听众主讲“老年人权益保护之依法处理继承”。
事关切身利益的问题,故讲座吸引了不少中老年朋友来参加,有几位耄耋老人特地从滨江、下沙等地赶来听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至今仍有不少人对其中的章程并不了解。讲座一开始,吴燕律师先带着听众们对此项法律条文进行了梳理。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它的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等。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吴律师特地强调,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如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但当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发生时,将丧失继承权。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吴律师通过大量的案例向听众们着重介绍了遗嘱继承有相关注意事项。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公民自己的财产自己可做主,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但是遗嘱必须保留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以及胎儿应得的继承份额。当然,遗嘱人还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立遗嘱有多种方式,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等。但是,吴律师向现场的老年朋友特别建议,在立遗嘱前,最好先到医院做个体检,以证明自己在立遗嘱时是清醒的,这样所立的遗嘱更具有法律效力。
讲座结束时,一些听众围着吴律师现场咨询,并请她帮助自己立遗嘱。不少听众表示,吴律师讲的案例生动,内容很实用,对自己很有帮助,值得一听。
吴燕律师在讲座中
讲座现场
讲座结束后,听众们继续向吴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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