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耀代理1980_活动报道:走下法坛的法律
2015年6月6日下午,文澜讲坛有幸邀请到钱列阳大律师,他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曾承办过刘晓庆涉税案、厦门远华公司走私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等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是中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钱大律师在浙图二楼报告厅为近500余听众带来了“走下法坛的法律”。
浙江图书馆徐晓军馆长为本场讲座开场主持,他提议报告厅内全体读者起立为“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的遇难者默哀三分种。沉重的默哀毕后,徐馆引出了本场特邀主持澳大利亚唐林律师事务所首席代表唐林律师,唐律师风趣幽默的开场引来场下读者阵阵掌声。经唐律师介绍后读者了解到钱列阳大律师是杭州钱王后人,从小生长在北京,钱律师现场说了一二句半调杭州话,一下拉近了台上台下的距离,让读者深感大律师亲切的一面。
“什么是法律?”钱律师的整场讲座均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法律中的“人权”、“人性”被多次提到。钱律师以大量国内外案例为据,当说到印度一起强奸少女案无人为案犯辩护时,他把律师比作医生:“辩护律师履行自己的辩护职责,与自己的好恶无关。就像医生给病人治病,与对该病人的好恶无关。这是社会分工所要求的职业精神。” 他说,“我为‘坏人’辩护,是在维护‘坏人’的宪法权利,我不会为坏人的‘恶’辩护,而是为坏人的‘人’辩护。”他指出这起案例说明的是印度法制的欠缺。如果将中国的法律看作一个木桶,则木桶上最短的一块板就是人权,而人权木桶上最短的是刑事被告人的权利。“法律只是界定一个人是有罪无罪,不界定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蛋。而我们律师,也恰恰是一个法律人,我们所参与的也只是对当事人的法律评价,而不是对他的道德评价。”
钱律师在讲座中还谈及了他对死刑的看法,他提到:欧盟许多国家是没有死刑的,他本人反对死刑,因为死刑的威慑力远不及终身监禁,就目前国内一些自杀官员的案例进一步说明,死亡就意味着终止,意味着许多证据无法获取。最后,浙江智腾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东迁律师为本场讲座作了特邀点评。
钱列阳律师为文澜讲坛题词
钱列阳律师在讲座中
讲座现场
讲座结束后,大批的听众围着钱律师签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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