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耀注册测速_活动报道:医疗纠纷的现状及相关法律问题
近年来,医疗纠纷事件层出不穷,因医患纠纷引发的冲突事件并不罕见。医疗纠纷逐渐让大家不觉得陌生,如何正确面对医疗纠纷,如何及时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对我们来说也变的越来越重要。12月21日上午,文澜讲坛市民学法系列讲座特地邀请浙江腾远律师事务所李燕峰律师,为近120名听众主讲“医疗纠纷的现状及相关法律问题”。
李律师毕业于温州医科大学,却从事法律工作,但医学基础知识让他在处理医疗案件中使他有别于其他律师,有更多的优势。讲座中,李律师首先给大家理清相关概念的认识与比较,如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区别,医疗纠纷是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双方争执不下的事情,也是医患之间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矛盾激化而造成的冲突。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故医疗事故是一个具有行政色彩的概念,它只是医疗纠纷的一种。医疗纠纷包含了医疗事故、医疗过错、医疗损害、医疗意外和医疗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且不仅限于这些纠纷。
接着,李律师通过大量案例介绍来说明我国目前医疗纠纷的现状。他还针对个案进行了分析,将医疗纠纷分为医源性和非医源性两大类。医源性医疗纠纷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从医院的管理、医疗工作的实施到后勤服务部门,任何一个环节的任何一个人出现差错,都有可能引起不良的医疗后果和医疗纠纷。非医源性医疗纠纷指由于疾病发展或因医疗以外的原因引起的纠纷。多数是由于患者方不了解医学知识、不理解医院规章制度所致。面对医疗纠纷,李律师向大家介绍了目前比较适用的法律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讲座最后,李律师建议大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首先要冷静对待,不可作出过激行为,而要通过第三方建立谈判机制,充分听取医院方的解释和说明,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自行解决争议。患者方也需要从自身的情况出发,分析自身是否存在一些问题,如没有积极配合院方的治疗、自身病情的转归等,不应将医疗的不利后果均归责于院方。如果认为医疗存在问题的,甚至认为存在医疗事故的,应及时要求院方在患者方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封存所有的病历资料,并可将封存的过程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予以保留下来。
讲座刚结束,大批听众就围上前来向李律师咨询,李律师都一一耐心解答。不少听众表示,李律师讲的既专业又通俗易懂,介绍的很全面,非常实用。目前类似讲医疗纠纷的讲座很少,希望文澜讲坛能多组织此类讲座。
李燕峰律师为文澜讲坛题词
李律师在讲座中
讲座现场
讲座结束后,许多听众围着李律师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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