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耀平台已注册入口_讲座报道:六大“亮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这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将会给我们的生活工作带来怎样的权利保障。2011年8月6日上午,文澜讲坛市民学法系列讲座邀请了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璿,为100多名听众主讲了一场题为“六大‘亮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讲座。
胡璿律师在讲座中介绍,此次《社会保险法》立法突出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利,在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始终以保护参保人的权利,以提供政府服务为重点,很多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是要保护参保人的权利。由于这部法律涉及每个人的利益,因此,被称为“民生大法”。更值得关注的是,该法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的法定权利,对于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胡律师从劳动关系角度出发,对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最大的六大亮点进行解读,分别为:亮点一,社会保险费征缴强制手段增加,用人单位社保缴费“不给也得给”;亮点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皆可,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继续缴费;亮点三,医疗费异地报销不再是梦;亮点四,先行垫付让受伤劳动者不再“伤无所医”;亮点五,失业人员待遇“芝麻开花节节高”;亮点六,生育保险待遇一人缴费夫妻共享。并将《社会保险法》中与劳动者关系最密切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帮助听众们更好地掌握这部“民生大法”。
在互动交流环节,听众们就失业、工伤、养老保险等问题对胡律师进行了提问,而胡律师的精彩回答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了这部法律。讲座结束后,听众们纷纷上前围着胡律师进行更多地交流,并互留联系方式,以便今后进行法律咨询,而胡律师亲切友好的态度得到了大家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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